朋友之间吃喝玩乐的花销,起诉要回一般没啥戏,法院很难支持。因为这类花销大多属于情谊行为或赠与行为。大家一起吃喝玩乐时,很少有人想着要受法律约束,像朋友聚会吃饭、游玩,平摊费用或者各付各的,这都属于正常社交,不产生法律上的权利和义务。这时候去起诉要求返还花销,法律可不支持。
不过要是有一方明确表示这是借钱来承担花销,还有借条或者转账备注为借款等证据,那就形成了债权债务关系。这种情况下,就能去法院起诉让对方还钱。
这里要注意举证责任,起诉的一方得承担举证不利的风险。要是没法拿出证据证明存在借贷等法定可要求返还费用的情况,法院不会支持诉求。所以,单纯的朋友间吃喝玩乐的花销,起诉成功不容易。除非有明确证据,证明存在借贷或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偿还情形,否则还是别轻易上法院了,不然大概率会白忙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