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产买卖合同签订时,买房人《乙方》,我的房产没有与乙方完成交易过户,对方是否属于欺诈呢?
[律师回复] 先说结论:签订了房屋买卖合同但尚未完成过户,买方是否构成欺诈要看买方在签约和履约中有没有虚构事实、隐瞒真相的行为;没有过户本身只是合同履行尚未完成,你可以依据合同要求继续履行、主张违约金,对方恶意不配合的还可以起诉。买卖合同的法律效果是设立债权,过户登记才发生物权变动,未过户期间房屋仍登记在你名下,但也产生了一个潜在的交易相对方权利。要区分几种情况:买方支付了房款而你不配合过户,是你违约;买方没有付款能力或者提供虚假付款证明骗取签约,可能构成欺诈甚至诈骗;双方只是对付款方式、过户时间有争议,那是履约纠纷。维权路径:先书面催告对方在合理期限内履行,留存证据;催告后仍不履行的,可以发函解除合同并主张违约金,或者起诉要求继续履行。签约时约定好资金监管和违约条款很重要,能省掉后面很多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