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伤认定完成后,工资发放情况要分情况来看。
如果员工处在停工留薪期,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得暂停工作治伤,在这个期间,单位得按月发放原工资福利。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重或情况特殊,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后,能适当延长,但延长部分也不能超12个月。等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待遇,而是按规定享受伤残待遇。
如果停工留薪期结束,员工重返岗位,单位就得按正常工资制度发工资。要是员工因工伤部分或全部丧失劳动能力,经过劳动能力鉴定,可享受相应的伤残津贴等工伤保险待遇,单位就不用按正常出勤发工资了。不过,如果伤残津贴实际金额比当地最低工资标准低,单位要补足这个差额。
总之,工伤认定完成后,停工留薪期内单位需按原工资待遇发工资,之后要根据员工劳动能力和工作实际情况,发相应工资或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