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医院不签合同,不同主体对应的法律后果不一样。要是医院和劳动者不签书面劳动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从开始用工那天算,超过一个月但不满一年还没和劳动者签书面合同的,医院得每个月给劳动者双倍工资。要是超过一年都没签,那就相当于医院和劳动者已经订立了长期的、没有明确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另外,不签合同还容易让医院陷入劳动纠纷。比如说,劳动者可以以没签合同为理由,随时和医院解除劳动关系,还能要求经济补偿,这肯定会影响医院的正常运转。
2、要是医院和供应商等别的主体不签合同,交易的时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就没有明确规定。一旦出了纠纷,很难分清谁该承担什么责任。就拿医疗设备采购来说,如果没有合同写明设备的规格、质量要求、交货时间还有价格这些内容,医院和供应商就可能对交易内容有不同的理解。医院有可能拿不到符合要求的设备,供应商也可能因为没有明确的付款约定,面临收不到钱的风险。而且真到了要维权的时候,因为没有合同这个重要的证据,医院在打官司或者仲裁的时候就会比较吃亏。未来,随着法律意识的不断提高和监管的加强,医院不签合同的风险会越来越大,所以医院还是得重视合同签订这件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