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房屋买卖这件大事里,中介费谁来掏是个关键问题。从法律的角度看,中介费的承担主体一般由买卖双方商量着来,常见的有下面三种情况。
有些情况下,是买方承担中介费。比如市场上,有的卖方一门心思想拿到自己满意的售价,就提出来要净得价款,这其实就是把中介费的负担甩给了买方,让买方出全部的中介费。
还有卖方承担中介费的情况。部分卖方着急把房子卖出去,为了能快点促成交易,就主动站出来承担中介费。这么做的目的就是吸引更多想买房子的人。
另外,也存在买卖双方一起承担中介费的情况。双方会按照一定的比例来分摊,比较常见的是各出 50%,不过具体比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再商量。
要是通过中介机构来完成房屋买卖,中介机构在开始服务之前,就得把收费标准和方式跟买卖双方说清楚。按照《民法典》的规定,如果中介成功促成了房屋买卖合同成立,那么委托人就得按照之前说好的给中介报酬。要是事先没说或者说得不清楚,那就得根据中介付出的劳动来合理确定报酬。要是中介通过提供媒介服务促成合同成立,一般就由买卖双方平均分担中介费。
给大家一个实用的法律建议,在跟中介打交道的时候,一定要让中介把收费的事儿白纸黑字写清楚,避免以后出现扯皮的事儿。如果在中介费问题上出现纠纷,双方可以先好好协商,协商不成就可以找相关部门来调解,或者直接去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