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这件事儿里,债务怎么处理是个关键问题,得先搞清楚这些债务是个人的,还是夫妻共有的。
要是个人债务,那就由欠债的一方自己负责偿还。那咋判断是个人债务呢?一是看是不是结婚前就欠下的债;还有就是在结婚期间,一方以自己的名义借的钱,而且这笔钱超出了家庭日常开销的范围。打个比方,一方没和对方商量,自己跑去筹资做生意,赚的钱也没用到家里,这时候欠的债就属于个人债务。
而夫妻共同债务,就需要夫妻两人一起还。共同债务一般有两种情况,一种是夫妻双方都签字认可的债务,或者一方事后承认的债务;另一种是在婚姻期间,一方以个人名义借的钱,但这些钱是用于家庭日常生活的。离婚的时候,如果要处理共同债务,夫妻可以先自己商量还钱的办法和各自承担的比例。要是商量好了,就按商量的来办。要是商量不拢,就只能让法院来判了。法院会综合考虑债务的情况、双方的经济条件等因素,做出合理的判决。
要注意的是,就算离婚协议或者法院判决已经对债务怎么分担有了规定,这对那些不知情的善意债权人可没什么用。债权人还是可以向夫妻双方追讨共同债务。如果一方先把债务还了,之后可以依据离婚协议或者法院的判决,向另一方把自己多还的部分要回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