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企业或组织时没把公章上交,通常不构成合同诈骗。合同诈骗指的是,有人怀着非法占有别人财产的心思,在签合同或者履行合同的时候,靠编造事实、隐瞒真相这些手段来骗对方财产。注销时没交公章,一般不在合同诈骗行为的范围内。
但要注意,注销时不按规定交公章,是有法律风险的。企业或组织注销之后,主体资格就没了,公章得依法上交销毁或者交给相关部门处理。要是还拿着这枚公章去签合同,很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权代理。要是拿公章的人想非法占有对方财物,用这枚公章在签合同、履行合同过程中搞些虚构事实的事,骗到了对方财物,那就可能构成合同诈骗犯罪。
对于注销后还私自留着公章的行为,行政管理部门会依法处罚。而且,如果因为留存公章给别人造成了损失,留存公章的人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所以,企业或组织注销时一定要按规定处理公章,避免惹上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