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正常来说,承揽合同在原告住所地法院通常是没管辖权的。按照咱们国家《民事诉讼法》的规定,要是因为合同纠纷打官司,得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的法院来管。
2、承揽合同里,确定合同履行地有一套规则。要是双方在合同里写明了履行地点,那就按约定的地方来确定合同履行地。要是没约定或者约定得不清楚,处理起来就有点不一样。要是争议的是给钱的事儿,那收钱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要是涉及交付不动产,不动产在哪,合同履行地就是哪;要是是其他方面的事儿,负责履行义务一方的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在承揽合同中,一般干活儿的承揽人就是履行义务一方,所以要是没有特殊约定,承揽人所在地就是合同履行地。
3、不过呢,签合同的双方可以通过书面协议,选择跟争议有实际关系的法院来管,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些地方的法院都能选。但是得注意,不能违反法院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要是承揽合同双方通过书面协议选了原告住所地的法院来管这个案子,那原告住所地法院就有管辖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