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经济补偿得根据劳动者在所在单位的工作时长来算。工作满一年,单位就按一个月工资的标准给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要是工作时间在六个月以上但不到一年,那就按一年算;要是不满六个月,单位就得给劳动者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2、这里说的月工资,指的是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结束前这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要是劳动者每个月的工资比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市的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一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高三倍,那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就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目给,而且支付经济补偿的工作年限最高不能超过十二年。
3、要特别留意,月工资是劳动者应该拿到手的工资,像计时工资、计件工资,还有奖金、津贴和补贴这些用货币形式发的收入都算。要是劳动者工作还没满十二个月,就按照实际工作的月数来算平均工资。
4、要是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那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劳动者支付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