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离婚去哪个法院立案?这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定。
一般来说,是“原告就被告”,也就是原告要到被告住所地的基层法院去起诉立案。这里的住所地就是被告的户籍所在地。要是被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样,那就得去被告经常居住地的基层法院。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住所地到起诉时,连续住满一年以上的地方,不过住院就医的地方不算。
但有些特殊情况,管辖法院就不同了。比如,对不在我国领域内居住的人、下落不明或宣告失踪的人、被采取强制性教育措施的人以及被监禁的人提起身份关系诉讼,由原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要是原告住所地和经常居住地不一致,就由原告经常居住地法院管辖。
另外,双方都被注销城镇户口,由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一年,一方起诉离婚,有被告经常居住地的,由该地法院管辖;没有的话,就由原告起诉时被告居住地法院管辖。搞清楚这些,离婚立案才不会跑错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