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员工受法律保护,但不意味着用人单位不能辞退。《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女职工孕期、产期、哺乳期内,单位不能按该法第四十条、四十一条解除劳动合同。
不过,若孕期员工频繁请假且符合特定情形,单位可解除劳动合同。一是员工请假无合理依据,也没按公司规定流程来,这算严重违反单位规章制度,单位有权辞退。比如公司要求提前书面申请,经领导批准,员工却多次擅自离岗且不补办手续。二是员工请假时用虚假材料欺诈,这会导致劳动合同无效,单位也能辞退。
所以,孕期员工不是绝对不能被辞退。用人单位辞退需有充分证据,证明员工严重违纪或欺诈,符合法定解除劳动合同情形。若单位随意辞退,可能要支付赔偿金等。孕期员工要遵守单位规定请假,单位也不能无故辞退孕期员工,双方都要按法律和规则做事。遇到纠纷可咨询专业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