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者在上下班途中或因工作外出时遭遇交通事故,可能会遇到交通与工伤双重赔偿的情况。这种情况是指既符合工伤认定条件,又能向侵权人索赔。
赔偿划分有两种情况。一是兼得部分,不少地方支持劳动者获得这部分赔偿。像工伤中的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和交通事故里的残疾赔偿金、死亡赔偿金,由于这两种赔偿基于不同法律关系产生,所以能重叠获赔。二是补充部分,对于医疗费、误工费等实际支出相同的项目,要遵循“填平原则”。若交通事故赔偿已覆盖这部分费用,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就不再重复支付;若交通事故赔偿低于工伤保险待遇标准,差额部分由工伤保险基金或用人单位补齐。
需要注意的是,各地司法实践对双重赔偿的规定不一样。为保障自身合法权益,劳动者要及时收集和保留事故责任认定书、医疗费用票据、劳动合同等与交通事故和工伤相关的证据。在处理赔偿事宜时,建议向当地社保部门或专业律师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