遇到租房合同纠纷,正确选择管辖法院很重要。根据《民事诉讼法》,有两种常见的管辖方式。
第一种是被告住所地法院管辖。这里的被告住所地一般是指被告户籍所在地。不过,如果被告户籍所在地和他经常居住的地方不一样,那就由他的经常居住地法院来管。经常居住地是指公民离开自己户口所在地,到起诉的时候已经连续住了一年以上的地方,但是住院看病的地方不算。
第二种是合同履行地法院管辖。在租房合同纠纷里,一般把租赁房屋所在地当作合同履行地。
另外,要是合同双方在书面协议里已经选好了和争议有实际关系的法院,像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这些地方的法院,而且又不违反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那就要按照协议里选好的法院去起诉。
简单来说,发生租房合同纠纷,可以去被告住所地的法院或者合同履行地也就是租赁房屋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是有有效的书面管辖协议,就按照协议上约定的法院起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