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法律上没明确规定出事故后,责任方一定要先垫付医药费。通常事故发生后,要是责任方愿意主动垫付医药费,能让受害方尽快得到救治,这是值得鼓励的做法,但这并非法律强制要求。
2、要是责任方不垫付,受害方有不少办法解决医疗费用。像保险公司能在交强险的医疗费用赔偿限额内,为受害方垫付抢救费用。
3、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在特定情况下,也会出手帮忙。比如抢救费用超过了交强险责任限额,或者肇事机动车没买交强险,又或者机动车肇事逃逸了,这时救助基金会垫付受害人伤亡的丧葬费用,以及部分或全部抢救费用。
4、受害方也可以自己先掏钱付医疗费,等治疗完了,通过协商、找有关部门调解,或者去法院起诉的方式,要求责任方和其保险公司赔偿。要是情况特别紧急,受害方还能向法院申请先予执行,让责任方先拿出一部分费用用于治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