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招投标活动里,标书投标人给自己授权是不被允许的。这里说的授权,通常是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去参与投标这些事儿。在法律层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授权行为可是具有法律意义的民事法律行为。
法定代表人代表公司行使职权,要是需要别人代表公司去投标,就得出具正式的授权委托书。这份委托书得写清楚委托的事儿、委托的权限还有委托的期限等内容,还得有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者盖章。可不能自己给自己授权,为啥这么说呢?授权本身就是一方把代表自己做特定事儿的权利给另一方,自己给自己“授权”没啥实际作用,也得不到法律认可。
从实际的招投标流程来看,评标委员会等相关人员会严格审查授权委托书。要是标书里是自行授权的,那这份标书极有可能会被判定无效投标,最后投标就失败了。
所以,投标人要是想委托别人参与投标,一定要严肃对待。遵守法律规定,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让法定代表人出具合法有效的授权委托书,这样才能保障投标工作顺利进行,避免因为授权问题导致投标泡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