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私人包工头拖欠工资,劳动监察可以依法查处,责令支付并加付赔偿金;包工头没有用工主体资格的,由具备用工资格的单位或者个人承担用工主体责任,实际施工人招用劳动者的,分包单位对工资支付承担连带责任。维权路径要分清责任链条:第一,先确认谁是用工主体,有营业执照的劳务公司、建筑企业的,直接投诉该单位;第二,包工头个人招工、没有资质的,依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分包单位、总承包单位对农民工工资承担先行清偿和连带责任;第三,向工程所在地的劳动监察大队投诉,提交劳动合同、考勤记录、欠条、工资结算单、聊天记录等证据;第四,监察责令支付仍不付的,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的,移送公安机关;第五,也可以直接向法院起诉,凭欠条走简易程序更快。提醒平时留好干活的证据,班前签到、结算单据都要有;维权注意时效,劳动关系存续期间不受一年限制,但终止后要尽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