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般来说,光有借条和收条,能初步认定存在借贷关系。不过呢,法院在判案的时候,会把很多其他情况也考虑进去。
2、借条能直接证明借钱双方有借款的想法,收条则能证明钱已经给出去了。把这两样东西放在一起,就有了一个相对完整的证据链,对证明借贷关系很有帮助。
3、但在实际的司法案子里,法院为了把事情查清楚,会做更深入的审查。要是涉及的金额比较大,就算有借条和收条,债主可能也得把钱是哪儿来的、是怎么给出去的这些事儿说清楚。要是通过银行转的钱,就得拿出转账的记录;要是给的现金,就得讲讲什么时候、在哪儿给的现金。
4、要是欠债的人能拿出证据,证明借条和收条是在被威胁、被骗的情况下写的,或者双方其实根本没有借钱这回事儿,像那种虚假的债务,法院就会根据实际情况,判断借贷关系到底存不存在。
5、所以,有借条和收条,通常会让人觉得借贷关系成立,但法院会从多个方面综合判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