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说结论:加油站向个人散装销售汽油有严格的实名登记要求,一次性加注数十升以上必须凭身份证登记用途,400升以上大量散装销售明显超出正常自用范围,涉嫌违反公安部关于散装汽油销售的管理规定,加油站可能面临行政处罚;如果购买人用于非法目的,出售方未尽查验义务也可能被追究责任。原因在于汽油属于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散装流通环节是治安管控重点,各地公安机关要求加油站做到三点:一是必须使用专用加油器,不得使用自制容器随意灌注;二是购买人须出示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如实登记姓名、用途、数量;三是发现形迹可疑、购买量明显异常的,应当拒绝销售并向派出所报告。给当事人的建议:第一,正常生产生活确需散装汽油的,提前到属地派出所或村委会开具用途证明,按流程登记购买;第二,不要图省事找私人油贩子买油,油品质量和安全都没有保障,出事故维权困难;第三,如果是单位用油,用公户转账结算并索要发票,保留好采购凭证;第四,发现有人违规大量售卖散装汽油的,可以向公安机关举报。规范购买、如实登记,既是遵守规定,也是对自己安全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