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开庭的时候,如果被告因为欠款的事儿没到法庭,法院会按照实际情况来处理。要是被告收到了传票,却没有正当理由就不来,或者没经过法庭允许就中途退席,法院可以进行缺席判决。简单来说,缺席判决就是在有一方当事人不在场的情况下作出的判决。在欠款纠纷里,要是原告有足够的证据,能证明被告确实欠了钱,以及欠款的具体金额等情况,法院会根据原告提供的证据和陈述来审理案件,把事实认定清楚后作出判决。等判决生效了,原告就可以通过法院去强制执行被告的财产,来要回自己的钱。
2、要是被告有正当理由没办法到庭,像突然得了重病、遇到了不可抗力的情况等,就可以向法院申请推迟开庭时间。法院经过审查,觉得理由合理,就会同意延期。
3、还有一种情况,如果是必须要到庭的被告,法院给发了两次传票,被告还是没有正当理由不到庭,法院可以强制把被告带到法庭来参加诉讼。不过在欠款纠纷当中,一般被告不属于必须到庭的那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