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还款期限写明是明年五月,在此之前原则上不能要求提前还清,您现在能做的不是起诉全额,而是固定债权、防止对方赖账或转移财产。
一、期限的效力。借款人应按约定期限返还借款(民法典第六百七十五条)。履行期未届满即起诉要求立即还款,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二、例外情形。对方明确表示不还、转移财产或以行为表明不履行的,构成预期违约,可在期限届满前主张违约责任(民法典第五百七十八条),此时要固定其拒付的聊天、录音。
三、口头约定每月还。口头约定有效但举证困难,实际按月还款的转账记录与对方回复是最好的证明,能佐证双方存在分期履行的合意。
四、现在该做的。一是请对方在原欠条上补写每月还款额与日期并签名捺印;二是保留每次催收记录,避免时效经过;三是查清对方名下房产、车辆,防止到期无财产可执行。
提醒:欠条应写明借款人身份证号、签名捺印与交付方式,只写姓名后期容易扯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