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劳动纠纷里,不少公司会疑惑能否针对员工告社保未缴一事进行反诉。从法律角度看,这种反诉通常是不被允许的。
劳动争议中的反诉,简单来说,就是在劳动仲裁或诉讼启动后,被诉方把原来的申诉方当作被告,提出和原请求有关联的独立请求。但给员工缴纳社保是公司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社会保险法》说得很清楚,公司从和员工建立劳动关系那天起三十天内,就得去社保经办机构给员工办理社保登记,并且得按时、足额缴纳社保费。
员工起诉公司没交社保,其实就是让公司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和一般平等主体之间的民事纠纷不一样。公司的这项义务是法律要求的,不是和员工约定的。所以,公司没办法用反诉的方式来应对员工的诉求。
不过,如果公司觉得员工的某些行为给公司造成了损失,而且这些情况符合反诉条件,还和社保争议有一定关联,那公司可以在满足条件时提出反诉。但要是仅仅针对社保没交这件事,公司不能反诉。公司正确的做法是赶紧补缴社保,不然可能会被收取滞纳金,给自己带来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