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把户口迁走不等于抚养关系就变了,孩子已十三岁,他的意愿在这件事上有分量,不能由生母单方决定。
一、先分清两件事。户口迁移是公安户政事项,未成年人迁移一般由监护人代办;谁抚养、跟谁生活属亲子关系内容,未经协商一致或法院裁判,原抚养状态不因迁户口自动改变。
二、孩子的意愿是关键。依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十三岁的孩子明确表示愿意跟谁生活,是公安办理和法院裁判都会看的事实,建议以书面或录音方式固定下来。
三、非婚生子女同权。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规定,非婚生子女享有与婚生子女同等的权利,任何人不得危害和歧视,不直接抚养的生父或生母应负担抚养费。所以不能以父母未结婚否定生母的权利,但生母也不能只凭血缘直接取得抚养权。
四、您可以主张。①要求就抚养、户口、就学、抚养费一次性书面协商;②协商不成,向法院起诉确认或变更抚养关系,由法院按最有利于未成年人的原则裁判;③办理迁移时,公安一般要求父母协商一致或凭生效裁判文书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