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自动离职处理决定要是被撤销了,一般就又有效啦。自动离职处理决定呢,其实就是用人单位自己单方面对劳动者做出的处理。这决定一被撤销,原来的处理就没效力了。为啥这么说呢,撤销这个行为,本质上就是把原来的处理给否定了,就好像这个处理决定压根就没做过一样。
2、在劳动关系这块儿,用人单位想做出自动离职处理决定,得按法定程序来,而且理由也得合理。要是处理决定程序不合法,像没按规定通知劳动者,或者事实依据不足,比如错误认定劳动者旷工这些情况,劳动者可以通过像劳动仲裁、诉讼这类合法途径,要求撤销这个决定。
3、这决定一旦被撤销,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就回到处理决定做出之前的状态了。这时候,劳动者就能正常享受劳动权益,好比工资待遇、社会保险这些。而且呢,用人单位也不能再拿已经被撤销的决定来处罚或者限制劳动者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