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中给人做担保并不少见,但担保人在一些情况下可以不用承担保证责任。
在一般保证情况中,正常来说,如果债权人没有去法院起诉债务人或者申请仲裁,也没有对债务人的财产依法进行强制执行,那一般保证人能拒绝向债权人承担保证责任。不过,要是存在债务人下落不明且没财产可供执行等法定情况,就不能拒绝了。
而在连带责任保证里,要是主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串通起来,骗保证人提供保证,或者债权人用欺诈、胁迫等手段,让保证人在违背自己意愿的情况下做了担保,那么保证人不用承担民事责任。
另外,保证期间很重要,它决定着保证人要不要担责。要是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内没要求保证人担责,那保证人就不用担责了。还有,如果一般保证的债权人在保证期间对债务人起诉或申请仲裁后又撤了,并且在保证期间结束前也没再起诉或申请仲裁,保证人同样能拒绝担责。所以,给人做担保可得多留意这些情况,避免不必要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