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工作受伤,在停工留薪期内,所在单位要按月支付员工原工资福利待遇,且待遇不变。原工资福利待遇通常指员工受伤前正常出勤月的待遇,含计时或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等,不过不包括加班工资。这是因为停工留薪期是为了让员工安心养伤,不是基于劳动付出,所以加班工资一般不算在内。
工资的计算周期,按正常工作时间对应的周期来。要是工资按月发放,就以受伤前月平均工资为计算标准;若按日结算,就用日平均工资乘以停工留薪期的天数。
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一定期限,具体时长由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决定。如果伤情严重或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能超规定期限。
要是单位不依法支付停工留薪期工资,员工可通过与单位协商、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申请劳动仲裁等合法途径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