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中,好多人会把公安派出所对诈骗案的“受理”当成“审理”,其实这里面有很大差别。“审理”是法院阶段才进行的程序,派出所主要负责的是侦查诈骗案件。
一般来说,公安办理诈骗案不存在固定的侦查时间限制。不过要是犯罪嫌疑人被逮捕了,侦查羁押期限就有规定了,一般不能超过两个月。要是案情复杂,到时间还查不完,经过上一级人民检察院批准可以再延长一个月。
有几类比较特殊的案件,像是交通极其不便的边远地区的重大复杂案件、重大犯罪集团案件、流窜作案的重大复杂案件以及犯罪涉及面广取证困难的重大复杂案件,如果前面规定的时间到了还没侦查完,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批准或者决定,还能再延长两个月。要是犯罪嫌疑人可能会被判处十年有期徒刑以上刑罚,前面延长的时间到了还侦查不完,经过省级人民检察院同样批准或者决定,又可以再延长两个月。
要是案件里犯罪嫌疑人没被逮捕,那侦查时间通常就没有明确限制了,但派出所也会结合具体的案情,尽快开展侦查工作。所以大家要知道,派出所办理诈骗案的侦查时间,是根据每个案件的不同情况来定的。
给大家提个实用的建议,要是你遭遇了诈骗去报案,一定要配合派出所的工作,及时提供准确详细的线索和证据,这样能帮助他们更快地侦破案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