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提供劳务者受害的纠纷里,通常按照“谁提主张,谁来举证”的办法处理。要是提供劳务的一方觉得接受劳务的一方有过错,那他得拿出证据来证明对方过错的存在。打个比方,要是提供劳务的人说自己是因为接受劳务者提供的设备有安全问题才受的伤,那他就得拿出证据,证明设备确实有毛病,而且这个毛病和他受伤是有关系的。常见能证明的东西有现场拍的照片、设备检测的报告、证人说的话等。
2、反过来,接受劳务的一方要是觉得提供劳务者自己有过错,也得举证。就像接受劳务者觉得提供劳务者没按操作规定做事才受伤,那就要拿出证据,像操作规程的手册、监控录像等,来证明提供劳务者违反了相关规定。
3、但有些特殊情况,会采用过错推定原则。比如说,建筑物、搭建物或者其他设施,还有放在上面、挂在上面的东西掉下来,把提供劳务的人弄伤了。这时候,接受劳务一方要是不能证明自己没过错,就得承担侵权的责任,也就是要由接受劳务一方来拿出证据证明自己没有过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