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股权转让时,如果股东没实际出资,处理办法有多种情况。按照《民法典》和《公司法》的规定,没履行出资义务并不一定会让股权转让无效。要是受让的一方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转让方没实缴出资,还愿意接手股权,那么公司可以要求转让方履行出资的责任,受让方要和转让方一起承担责任。不过受让方承担责任之后,能向转让方追讨,除非他们事先有其他的约定。
2、要是转让方故意不告诉受让方自己没出资,受让方可以因为被欺骗而要求取消股权转让合同。合同取消之后,双方要把得到的财产还回去,有错的一方要赔偿给对方造成的损失。
3、要是没实缴出资的股权对外转让影响到了债权人的利益,债权人可以要求没履行出资义务的转让方,在没出资的本金和利息范围内,对公司还不上的债务承担补充赔偿责任,受让方也要和转让方一起承担责任。
在进行股权转让的时候,受让方最好仔细调查目标公司股权的出资情况。转让方也要清楚自己有出资义务,以及不履行义务要承担的责任,这样能避免以后出现法律方面的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