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超市要不要对消费者丢失物品负责,得看具体情况。要是超市在安全保障方面有做得不对的地方,那可能就得担责;要是没毛病,一般就不用负责。
2、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说法,像宾馆、商场这类经营场所的老板,有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比如说超市安全设施没做好,监控坏了,没法查看物品丢失时的情况;或者保安没好好巡逻,没能及时制止盗窃行为。这种情况下,就说明超市没尽到保障顾客安全的义务,得对消费者丢东西的损失进行一定赔偿。
3、要是消费者自己粗心大意,把东西随便一放就忘了,或者在人多的地方没保管好自己的物品,而超市已经提供了合理的安全保障,那超市通常不用担责。
4、要是在超市丢了东西,可以先找超市调监控,尽量找回丢失的物品。要是觉得超市有责任,可以和超市商量赔偿的事儿。要是商量不拢,就可以去法院起诉,让法官根据双方拿出来的证据和实际情况,来判断超市要不要担责,该担多大的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