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责任比例七三与保险赔付顺序是两件事,对方不认可保险方案而起诉,法院仍按法定顺序判,交强险限额内不按比例承担。
一、赔付顺序是法定的。依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三条、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六条,先由交强险在限额内赔,不足部分由商业三者险按合同赔,仍有不足才由侵权人补。交强险限额内不分责任比例。
二、七三比例的作用范围。只影响交强险之外的损失分担;商业险按责任比例赔付,保额不足的差额由您自负,所以要核对三者险保额与免赔约定。
三、起诉时被告怎么列。把承保交强险、商业险的保险公司一并列为被告,法院可直接判令保险公司在保险责任范围内向对方支付,避免您先垫付再追偿。
四、两处时限。①对事故认定有异议,须在认定书送达之日起三日内书面申请复核,同一事故以一次为限,复核不停止赔偿诉讼;②起诉前固定维修发票、定损单、施救费凭证。调解协议若写一次性了结须谨慎,后续新损失可能无法再主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