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工伤保险里,员工停工留薪期的工资是由用人单位负责支付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和《工伤保险条例》,要是员工因为工作受了伤,或者得了职业病,需要暂时停下工作去治疗工伤,在停工留薪期内,原来的工资和福利不会变,单位得每个月按时支付。
通常,停工留薪期不会超过12个月。要是员工受伤特别严重,或者情况比较特殊,经过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是可以适当延长时间的,但延长时间也不能超过12个月。等工伤员工评定了伤残等级,就不再发原来的待遇,而是按照相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要是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结束后还需要继续治疗,仍然能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要是工伤员工在停工留薪期生活没办法自理,需要有人护理,这个护理工作是由单位负责的。要是单位不愿意支付停工留薪期的工资,劳动者可以和单位商量解决,也可以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还能申请劳动仲裁,通过这些办法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