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婚反悔了,平常给女方的钱能不能要回来呢?这得看具体情况。
要是给女方的钱属于赠与,像在节日、生日这些特殊日子,给了520元、1314元这种有特殊含义金额的钱,或者明确说了是无偿给女方的,按照《民法典》,赠与完成后,一般就不能再要回来了。
但如果给女方的钱是为了结婚才给的,属于附条件的赠与,比如数额较大的彩礼。当订婚反悔,结婚的目的实现不了,给钱的一方就有权要求女方把钱还回来。在实际的法院判决里,法官会综合考虑两人一起生活的时间、有没有子女、双方的过错情况等,来确定女方该返还多少钱。
还有一种情况,要是给女方的钱是借出去的,并且有借条、转账记录、聊天记录等能证明存在借贷关系,那么给钱的一方就能依据《民法典》里关于借款合同的规定,让女方还钱。
总之,订婚反悔后要讨回给女方的钱,得先判断这笔钱的性质,不同性质有不同处理办法。要是遇到复杂情况,建议找专业人士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