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板拖欠工资,通常是没有法定利息要支付的,但劳动者能主张加付赔偿金。
要是遇到老板拖欠工资,劳动者不能直接主张利息,得先通过行政途径维权。依据《劳动合同法》,用人单位没按劳动合同约定,或者不根据国家规定及时足额给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行政部门会责令其限期支付。要是单位逾期还不支付,就会被责令按应付金额的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给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如果劳动者选择用劳动仲裁或者诉讼的方式来解决欠薪纠纷,等仲裁或判决生效之后,要是用人单位没有在规定期限内履行支付义务,按照《民事诉讼法》的规定,单位要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也就是说,从判决或者仲裁生效时开始,劳动者能得到额外的利息赔偿。
所以,劳动者被拖欠工资时,先通过行政途径让劳动部门责令单位支付工资,若单位逾期不付可获加付赔偿金;走仲裁或诉讼途径且生效后单位不按时支付的,能拿到额外利息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