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企业破产案件里,普通债权在符合法定情况时能抵消债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要是债权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对债务人负有债务,就可以向管理人提出抵销。
但有一些情况是不能抵销债务的。第一,债务人的债务人在破产申请受理后拿到他人对债务人的债权,这种不能抵销。第二,债权人明明知道债务人还不上到期债务或者有破产申请的情况,还对债务人负担债务,一般不能抵销,不过因为法律规定或者在破产申请一年前就有负担债务的原因除外。第三,债务人的债务人明知债务人有还不上到期债务或破产申请的状况,还对债务人取得债权,通常也不能抵销,除非是因法律规定或在破产申请一年前就有取得债权的原因。
债权人想行使抵消权,要向管理人提出,管理人会进行审查。要是管理人对抵消主张有不同意见,需在约定或法院指定的期限内回复,没回复就当是没意见。要是债权人对管理人的审查结果有争议,就可以通过打官司解决。企业破产涉及复杂法律问题,遇到不确定的情况,可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