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职工做劳动能力鉴定期间,算工伤假。按《工伤保险条例》,职工因工作受伤或患职业病,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治疗,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不变,单位得按月支付。
劳动能力鉴定很关键,能确定工伤职工劳动功能和生活自理的障碍程度,是确定工伤待遇的基础。职工做鉴定时,大多还在身体恢复期,没法正常工作,所以这段时间应算在停工留薪期内。
只要职工按规定程序申请和进行劳动能力鉴定,就能享受停工留薪期待遇。不过,停工留薪期通常不超12个月。要是伤情严重或有特殊情况,经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能适当延长,但延长时间不超12个月。
要是单位不承认这是工伤假,职工可先和单位协商。协商不成,可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也能通过劳动仲裁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