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公司还没成立的时候,一般不能用公司的名义和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但要是双方的情况符合劳动关系的实质条件,那还是能认定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
2. 用人单位招工人却没签书面劳动合同,要是同时满足下面这些情况,劳动关系就算成立了。一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都符合法律规定的主体资格;二是用人单位制定的各种劳动规章制度对劳动者有效,劳动者受用人单位管理,干用人单位安排的活还能拿到报酬;三是劳动者干的活是用人单位业务的一部分。
3. 公司在筹备阶段,要是有人以准备设立的公司名义招工人,等公司成功设立后,一般就由成立的公司来承担劳动关系里的权利和义务,也就认定劳动者和成立后的公司有劳动关系。要是公司没设立成功,发起人得对设立公司产生的费用和债务一起负责,这时候劳动者可以要求发起人承担相应责任。
4. 劳动者要是想认定和没成立的公司存在劳动关系,可以收集一些证据,像工资支付记录、能证明身份的工作证、考勤记录,还有其他劳动者的证言,来证明和相关主体有劳动关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