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没还清房贷时,房子的产权归属不能一概而论。要是房子已经完成了产权登记,那么房子归不动产登记簿上登记的那个人。一般情况下,购房者跟开发商签了购房合同,还办好了产权登记,就算房贷还没还完,房子也归购房者。不过,这时候房子处于抵押状态,银行对房子有抵押权。
2、《民法典》有规定,为了保证债务能还上,欠债的人或者第三方可以把财产抵押给债主,但是不把财产交给债主。如果欠债的人到时间不还钱,或者出现了合同里说的债主能行使抵押权的情况,债主就有权先从这个财产里面拿到该还的钱。
3、在抵押期内,虽然购房者是房子的产权人,拥有房子的所有权,但是对房子进行买卖等处分是有限制的。要是想把房子卖了,得先经过银行同意。卖房子拿到的钱,要先拿去还欠银行的债,或者存到一个指定的地方。要是购房者不按时还房贷,达到了合同里约定的条件,银行就有权行使抵押权。银行可以通过法律程序来处理房子,把房子卖了来拿回借给购房者的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