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要是有人销售了违禁药品,可自己并不知道这是违禁的,这种情况下处罚不能简单做决定,得综合考虑好多方面的事。
按照咱们国家的法律,卖违禁药品可能会踩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里生产、销售假药罪,还有生产、销售劣药罪这些“红线”。不过呢,要给人定这些罪,一般得是这个人心里明知道药品有问题,还故意去卖才行。要是能有足够的证据说明卖药的人确实不知道是违禁药品,那就有可能不会被认定犯罪。
2、在实际的司法案件里,说自己“不知情”可不能光靠嘴说,得有实实在在的证据才行。比如说,卖的药品都是从正规渠道进的货,有正规的进货凭证和票据,而且卖药的人也对药品做了该做的审查,那这种情况下就有可能被认定是真不知情。
3、要是最后不构成犯罪,也不代表就没麻烦了,还是可能会有行政处罚。根据《药品管理法》,卖违禁药品的,可能会被要求停产停业进行整顿,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也会被吊销,卖药赚的钱和没卖完的药都会被没收,还会按照卖药金额的十五倍到三十倍罚款。
4、要是有人嘴上说不知道是违禁药品,可实际上自己有明显的过错,比如说进货的时候根本没好好检查药品,那也还是可能要承担法律责任。所以啊,卖药的人平时一定要把进货凭证这些证据保存好,配合调查的时候主动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真不知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