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法院传票后以第三人身份被通知参加诉讼,是否必须到庭,要看你属于哪种第三人,不能一概说“可以”或“不可以”。
若你是有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你在诉讼中地位接近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或未经许可中途退庭的,法院可能按撤诉处理。也就是说,你不去,可能被视为放弃自己提出的独立请求。
若你是无独立请求权的第三人,一般不是必须到庭。你不到庭,通常不影响法院继续审理;但若法院最终可能判决你承担民事责任,你不到庭就少了陈述、举证、质证和抗辩的机会,风险较大。
建议先看传票和起诉状副本,确认案由、你的诉讼地位以及是否涉及你的权利义务。若案件结果可能让你承担责任,建议出庭,或依法委托诉讼代理人参加,也可提前向法院提交书面意见和证据。若确实有正当理由不能到庭,应及时向承办法官说明并申请延期或提交书面材料,不要直接置之不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