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针对超60岁农民工因病死亡赔偿,要按照不同情况确定具体赔偿办法。
如果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建立的是劳务关系,并非劳动关系,正常来讲,用人单位不用对农民工因病死亡承担赔偿责任。不过要是劳务合同里有相关条款,就按照合同执行。打个比方,合同约定在某种情形下给予一定数额补偿,那就得按约定补偿。
2、要是能认定农民工和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并且是在工作时间、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可被视作工伤。这种时候,农民工的近亲属可以从工伤保险基金拿到丧葬补助金、供养亲属抚恤金和一次性工亡补助金。其中,丧葬补助金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6倍;供养亲属抚恤金会按照职工本人工资的一定比例,发给那些由因工死亡职工生前提供主要生活来源、没有劳动能力的亲属;一次性工亡补助金的标准是上一年度全国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20倍。
3、要是用人单位没给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当发生工伤事故时,就得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要是用人单位不肯支付,会先从工伤保险基金支出,之后用人单位再偿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