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逃税罪怎么认定呢,要把行为和数额这两方面结合起来看。行为上,如果纳税人用欺骗、隐瞒这些办法进行虚假的纳税申报,或者干脆不申报,这就可能涉及逃税。而扣缴义务人要是也用同样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经扣下、收下的税款,同样有问题。
2、数额方面也有标准。要是逃避缴纳的税款数额比较大,而且占了应纳税额的百分之十以上,那就可能构成逃税罪了。要是数额巨大,并且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那情况就更严重了。
3、量刑的情况是这样的。纳税人逃避缴纳税款数额较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十以上,会被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还要交罚金;要是数额巨大,占应纳税额百分之三十以上,会被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同时也要交罚金。不过,如果纳税人在税务机关依法下达追缴通知之后,把应纳税款补上,交了滞纳金,也接受了行政处罚,一般就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但要是五年内因为逃避缴纳税款受过刑事处罚,或者被税务机关给予两次以上行政处罚,那就不能免责了。
4、扣缴义务人用前面说的手段,不缴或者少缴已扣、已收税款,数额较大的,按照前面的量刑规定来处罚。另外,如果多次逃税,还没经过处理,那就要把逃税数额累计起来计算。这样的规定,主要是为了维护税收征管的正常秩序,保证国家能有稳定的财政收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