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夫妻共同还贷买房的情况下,房子的归属问题备受关注。下面分几种情形介绍。
如果是婚前一方付首付,房子登记在该方名下,婚后夫妻共同还贷,离婚时先由双方协商处理房子归属。要是协商不成,法院通常会把房子判给登记一方,没还完的贷款也成为登记方的个人债务。不过,对于婚后共同还贷部分以及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登记一方要按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给另一方补偿。
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买的房子,就算只登记在一方名下,一般也算作夫妻共同财产。毕竟在婚姻期间,夫妻所得财产大多是共同共有的,双方对共同财产有平等处理权。
双方婚前一起出钱买房,婚后共同还贷,若房子登记在两人名下,那肯定是夫妻共同财产。若只登记在一方名下,就要结合实际出资、购房目的等情况综合判断,有可能认定为共同财产,也有可能按照出资比例按份共有。
大家遇到这类房产归属问题,可以多留意上述判定规则,确保自身权益受到保护;若情况复杂,建议咨询专业法律人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