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员工不同意协商离职的情况下,公司要是坚持解除劳动合同,赔偿得根据不同情况来处理。
要是公司没有合理合法的理由,单方面就把劳动合同给解除了,这可就属于违法解除了。按照法律规定,公司得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给员工支付赔偿金。简单来说,经济补偿就是看员工在这个单位干了多长时间,工作满一年就给一个月的工资;要是工作超过六个月但不满一年,那就按一年算,给一个月工资;要是工作不满六个月,就给半个月工资。这里说的月工资是指员工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但要是员工确实不能胜任工作,公司给安排了培训或者调整了工作岗位,结果还是不能胜任的,这种情况下,公司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员工,或者多给员工一个月工资,就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同时支付经济补偿。补偿标准和前面说的一样,满一年给一个月工资,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按一年算,不满六个月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要注意留存解除劳动合同原因的相关证据,比如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的考核记录等。在解除劳动合同的时候,还得按照法定程序来,要是不按程序走,很可能就会被认定为违法解除。如果公司和员工在赔偿问题上谈不拢,公司可以找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来帮忙调解,或者直接申请劳动仲裁来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