没结婚时给出去的彩礼,在符合一定法律条件下是能要回来的。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司法解释,要是有人想把按习俗给的彩礼要回来,要是查清楚有“双方没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种情况,法院是会支持把彩礼还回去的。
在实际的法院审理中,判断要不要返还彩礼以及返还多少,会综合看好多事儿。要是两人虽然没登记结婚,但是一起生活过,那决定彩礼返还数额的时候,会考虑他们一起生活了多久、有没有孩子、彩礼都花哪儿去了这些情况。打个比方,要是两人一起生活好多年还有了孩子,彩礼又都用在家庭开销上了,那返还的彩礼可能就比较少。要是两人压根没一起生活,那通常就能把彩礼全额拿回来。
要是给彩礼的和收彩礼的两方对于彩礼还不还、还多少商量不下来,就可以去法院起诉。在起诉的时候,得把能证明给了彩礼的证据准备好。像转账记录,这就清楚地显示了给了多少钱;还有看到给彩礼过程的人的证人证言,也能证明给彩礼这回事儿。有了这些证据,在打官司的时候才能更有力地证明给了多少彩礼,增加要回彩礼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