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份不同合同能不能一起起诉,得看是否符合合并审理的法定条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若两份合同诉讼标的是共同的,或诉讼标的是同种类,法院觉得能合并审理且当事人也同意,就可以一起起诉。
举个例子,两份合同主体一样,合同目的紧密相联,像商业合作里不同阶段签的合作合同和补充合同,权利义务互相有关联,诉讼标的就是共同的,能一起起诉。
不过,要是两份合同主体不完全相同,或者主体相同但法律关系、权利义务差别很大,只要有一方当事人不同意合并审理,通常就不能一起起诉。例如一份是货物买卖合同,另一份是房屋租赁合同,二者没什么实质关联,这种诉讼标的既不是共同也不是同一种类的,一般得分开起诉。
所以说,想把两份不同合同一起起诉,关键就看诉讼标的情况,还要看当事人是否同意。具体能不能满足条件,得结合实际案情去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