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法律角度看,在一般情形中,过了竞业限制期限,就不能再起诉员工竞业限制违约了。竞业限制其实就是用人单位和那些有保密责任的员工商量好,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后,在一定时间内,员工不能跑去和原单位生产同类产品、经营同类业务,有竞争关系的其他公司上班,也不能自己开公司搞这些竞争业务。这个规定是为了保护用人单位的商业秘密等权益。
而且,竞业限制的期限是双方可以约定的,但最长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间。当这个期限一到,员工就不用再受竞业限制协议的束缚了,他们去做和原单位有竞争的业务,也不算违约。这是因为在规定的期限内,用人单位有权力监督员工有没有遵守约定。要是员工违约,单位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要求员工支付违约金等。期限过了,双方基于这个协议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没了。
但也有特殊情况,如果员工在竞业限制期限内就违约了,而用人单位当时不知道,后来才发现,并且能拿出证据证明自己确实之前不知情,那么只要在知道或者应该知道员工违约后的合理时间内,还是可以去起诉员工,让他们承担违约的责任。
给用人单位的建议是,在竞业限制期内要做好监督工作,及时发现员工的违约行为并主张权利。给员工的建议是,要遵守竞业限制协议,不要因为一时的利益而违反约定,否则可能面临法律风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