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期间家属护理费怎么算,支付标准是怎样的?这是很多工伤职工及其家属关心的问题。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
停工留薪期内,若工伤职工需要护理,按《工伤保险条例》,由所在单位负责。单位可以派人来护理,也能支付护理费请人来护理。不过,条例没明确护理费标准,实际中一般参考当地护工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来支付。
要是工伤职工评定了伤残等级,还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就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生活不能自理的程度分三个等级支付,生活完全不能自理、大部分不能自理、部分不能自理,标准分别是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30%。
家属索赔时,得有医疗机构或鉴定机构出具的需要护理的证明。如果所在单位没依法支付护理费用,工伤职工可通过劳动仲裁等途径维权,让单位承担相应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