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民法典》可没“一竿子打翻一船人”,直接说口头协议都无效。按照规定呢,人们签合同的时候,能用书面形式,也能用口头形式,或者其他形式都行。只要这个口头协议满足几个条件,像签协议的人得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表达的意思是真实的,而且不违反法律规定和公序良俗,那它就是有效的。
2、要是口头协议被法律认定无效了,涉及地上建筑的情况,比如这个协议是关于建筑的建设、转让这些事儿。按照《民法典》,民事法律行为无效之后,因为这个行为拿到财产的人,得把财产还回去。要是没办法还或者没必要还,那就得折价补偿。谁有错谁就得赔偿对方因为这事儿受的损失。要是双方都有错,那就都得承担相应的责任。
3、举个例子,建设方按照无效协议搞建设,他们投入的人力、物力这些成本,要根据双方的过错程度来划分责任。如果协议牵扯到土地使用方和建设方,土地使用方有错导致协议无效,就得补偿建设方的建设成本。要是建设方明知道协议可能有问题,还继续施工,自己也得承担一部分损失。具体怎么处理,得看具体的案子情况和相关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