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日常生活里,高空坠物致损的情况时有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索赔对象要根据不同情形来定。
要是能明确具体的侵权人,也就是那个实施了抛物行为并造成他人损害的人,受害者就直接向他索赔。因为法律规定,侵权人得为自己的行为负责,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比如张三从自家窗户扔出一个花盆砸伤了路过的李四,李四就可以找张三要求赔偿。
要是没办法找出具体的侵权人,那除了能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的住户,其他可能加害的建筑物使用人要给予补偿。这里说的建筑物使用人,就是在事发时,建筑物内有可能实施抛物行为的住户。不过他们承担的是补偿责任,不是赔偿责任。而且这些住户补偿后,要是以后找到了真正的侵权人,是有权向其追偿的。
另外,建筑物的管理人要是没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像没对建筑设施好好检查维护,导致物品坠落伤人,那管理人要承担没履行安全保障义务的侵权责任。这时候,受害者既可以找可能加害的住户索赔,也能追究管理人的责任。
法律建议:住户要提高安全意识,不随意向窗外抛物;建筑物管理人要定期检查维护建筑设施。受害者遇到高空坠物致损情况,要及时收集证据,以便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