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的个人破产制度目前只在少数地区搞试点。就拿《深圳经济特区个人破产条例》来说,可以分析一下债务偿还的事儿。
个人去申请破产后,就进入破产流程了,这时候债务人得老老实实把自己的财产情况申报清楚。在破产这段时间,债务人的消费行为是会受到限制的,而且得按照法院认可的重整方案或者和解协议来还钱。
2、要是执行重整方案的话,债务人得在规定时间内按照方案去还清债务。打个比方,有可能会把债务分成好几期来还,在一定时间里慢慢还完。
3、要是达成了和解协议,那债权人和债务人就债务还钱的事儿达成了共识,债务人按协议来办就行。
4、要是进入破产清算程序了,就先用债务人的财产来还钱,像债务人名下的房子、车子、存款这些都算。要是财产不够还清所有债务,符合条件的剩余债务,在过了一定的考察期之后,有可能会被免除。在考察期里,债务人得遵守相关规定,积极配合财产调查和还钱的工作。不过,免除债务可不代表债务人就能赖账了,如果发现债务人有欺诈之类的行为,法院有权撤销免除债务的裁定,让他接着还钱。